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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小保姆的困惑:我的权益谁来保护?
时间:2007-12-5 17:37:22 作者:海口人才网 点击: 评论
12月4日消息:“我天天给主人带孩子做饭,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时间,劳动合同法能保护我们这些小保姆吗?”今天是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,从定安来海口当保姆的小符,趁买菜的时间来到省总工会、海口市总工会设在工人文化宫前的宣传点,怯怯地提出了自己的问题。

  小符今年才16岁,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,因为她要帮助弟弟上学,后经人介绍到海口当保姆。据小符说,她每天要做三顿饭,平时还要带小孩。苦点累点还不算啥,就是没有多少自由。不仅周末,节假日主人也很少给她放假,称小孩离不开她。每个月500元的工资,常常拖了又拖,这让家中等着用钱的父母很不高兴。“同村来的别的小姐妹都有假期,过节还有红包。我的主人这样对我,劳动合同法能保护我吗?”看着“劳动有合同,权益有保障”的大红标语,小符很想知道自己的答案。

  “你属于非典型劳动关系。从雇主来说,基本上不是公司制的;从雇员来说,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;从劳动关系上说,一般没有签订或者是签订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。”省总工会律师张红伟热情接待了她。 “刚刚颁布的劳动合同法,对劳务派遣、非全日制用工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,对间接劳动关系、双重劳动关系作了部分规定”,其中,劳动合同法用了一节十一个条文对劳务派遣的合同订立、报酬、用工单位的义务等做了详细规定,而对于“非全日制用工”,则专门以第五章第三节整节予以规范,并细致到“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”这样可操作性的程度。在作了详细解释后,张红伟建议小符,可以通过正规的家政公司签订合同,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。

  调查表明,目前对家政人员权益的保护存在着诸多的问题。首先是社会保险严重缺失,家政服务人员基本上没有享受社会保险。家政服务人员很难与雇主形成任何一种劳动关系,从而失去了社会保险的最后屏障,当他们遇到失业、疾病、或因从事雇佣服务活动而负伤时,得不到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的保护。调查显示,海口住家型家政服务员完全没有休息日的有23%,每月休息1天的有32%,休息2天的有18%,休息4天的有25%;只有2%的受访者,1个月能休息8天。其中73%是无薪假期。

  在场的专家告诉小符,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的日益重视,随着法律的一天天健全,相信小保姆的权益也将得到有效保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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